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直有关部门职能的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05-10 16:21:59 字号:[大中小 ]
翁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粤台农业合作试验区翁源核心区管委会,青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各镇政府,铁龙林场,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在取消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同时,县政府决定对县政府办等14个部门的有关职能事项作出调整,现予公布(详见附件)。此次调整共涉及各类职能事项35项,其中取消32项,转移3项。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相关行政职能事项调整的后续工作,确保有关事项衔接顺畅、落实到位。对取消的事项,要狠抓落实,一律不得再行实施,也不得以其他方式变相实施,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转移给社会组织的,要加快完善相关手续,确保放到实处,并加强后续监管。有关行政职能事项调整后,县直有关部门要相应优化部门内设机构及其职责,厘清部门间职责边界,确保相关责任落到实处,并推动相关事项在网上办事分厅受理办结。 各部门在贯彻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编办)反映。
附件:翁源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职能调整目录
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9日
|
图片信息
最新信息
- 翁源县2025年秋季县城公办中、小学招生公告[06-09]
- 关于拟认定2025年县级农业龙头企业名单的公...[06-11]
- 翁源县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度动物疫病强制...[06-11]
- 关于《韶关市翁源县2025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06-10]
- “粤聚英才·粤见未来”2025年翁源县紧密型...[06-10]
- 关于公开征集市场监管领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06-10]
- 关于公开遴选翁源县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06-10]
- 翁源县2025年到龄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