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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戒!翁源突发数起扫墓引发的山火案 已有2人被行拘

作者:本台记者 来源:翁源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3-03-06 15:37:24 字号:[ ]

  当前,气温回升、天干物燥,我县进入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加之清明将至,扫墓祭祖活动增多,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事故。近日,翁源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两名因扫墓违规野外用火,从而引发山火的村民,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杜绝野外用火。

  3月4日,翁源县公安局坝仔派出所陆续接到群众报警,称坝仔镇上爱村、上洞村发生森林火灾。派出所民警接报后迅速赶往现场,联合镇政府、消防部门、村干部共同扑灭山火,并迅速查明引发山火的原因,锁定了两名违法行为人。

  经调查,当天,违法行为人肖某某因为用燃放烟花的方式祭祖致上爱村发生山火,刘某因扫墓时乱丢烟头致上洞村发生山火。两人的行为均违反了《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及《翁源县森林防火禁火令》,公安机关依法对两人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顶格处罚。

  翁源县公安局办案民警:现违法嫌疑人肖某、刘某均已被我局依法行政拘留并处罚款,接下来我们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打击野外用火行为,发现一宗,查处一宗。

  肖某某、刘某对自己违规野外用火的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非常后悔。

  失火烧山者 肖某某:我扫墓也没烧纸钱,也没烧蜡烛这些,但就是燃放了烟花,造成山地火种,现在我在这里拘留所感到十分后悔!

  失火烧山者 刘某:我们扫墓时吸烟,随手乱丢烟头,没注意,导致发生山火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扫墓的时候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不要乱丢烟头,不要燃放烟花,不要放鞭炮,不要到时害人害己害家人。好后悔!

  以上案例为大家敲响了警钟,近期天气干燥,扫墓祭祀活动频繁,已造成我县龙仙镇、坝仔镇、新江镇等地出现多处火情火点,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广大群众一定要遵守森林防火的相关规定,增强防火意识,不要野外用火,倡导以植树绿化、踏青遥祭、鲜花祭祀、网络祭祀、代理祭祀等环保文明的方式开展祭祀活动,切莫以身试法。

  相关镇党委、政府也作出表态,将压实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坝仔镇党委委员 范秀文:除了在各村各小组张贴宣传标语横幅外,将现有案例录制成村村响,每天循环播放,加强对村民的宣传教育。加强源头管控,扫墓期间我镇安排镇村干部、护林员在进山路口设置检查站,严禁车辆、人员携带火种进山。加强联防联控,遇到火情第一时间联动镇村干部及护林员一起组织最大力量处置火情,做到打早打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