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翁源县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9-09-04 10:19:00 字号:[大中小 ]
翁府办〔2019〕32号
翁源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粤台农业合作试验区翁源核心区管委会,青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各镇政府,铁龙林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县直机构:
《翁源县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县政府十五届第44次常务会议和县委十三届第97次常委会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住建管理局反映。
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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