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9-06-06 15:23:59 字号:[大中小 ]
翁府〔2019〕73号
翁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粤台农业合作试验区翁源核心区管委会,青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各镇政府,铁龙林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加大对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的帮扶力度,结合我县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通过提高扶助金标准和实行专项救助基金等有效措施,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金标准
从2019年6月1日起,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金的标准从原来的200元/人/月提高到800元/人/月,除上级补助外,由县财政负担扶助金400元/人/月,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镇(场)负担扶助金215元/人/月。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金按月发放。
二、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专项救助制度
(一)每年由县财政安排预算40万元作为全县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专项治疗费用和救助资金。
(二)每年由县卫健部门及时对提出申请的特别困难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定救助对象名单后,按困难程度一次性给予不同额度的救助。
翁源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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