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5-09 16:39:59 字号:[大中小 ]
翁府〔2018〕67号
翁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粤台农业合作试验区翁源核心区管委会,青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各镇政府,铁龙林场,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部署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第四批清理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粤府〔2017〕128号)、《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韶府〔2018〕9号)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减轻企业负担,经县政府十五届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第三批清理规范6项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快推进配套改革和制度规范建设,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对涉及公共安全的行政审批事项,在清理规范相关中介服务后,要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附件:翁源县人民政府决定第三批清理规范的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共计6项).doc
翁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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