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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监督促规范——翁源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见证执行

作者:何辉熊 来源:翁源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3-08-19 10:42:10 字号:[ ]

    为进一步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近日,翁源法院在翁源县江尾镇某林地开展强制执行行动,现场执行一起物权纠纷案,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共同见证执行。

  原告翁源县江尾镇某村经济合作社与被告华某物权纠纷一案,经翁源法院一审、韶关中院二审,判决华某拆除其在原告林地上违法搭建的房屋及清除在原告林地上种植的三华李、杨梅等果树。判决生效后,被告华某一直未履行应尽义务,原告遂申请强制执行。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翁源法院依法向华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执行法官也多次与华某沟通,并向其发出了预罚款通知书,但华某一直拖延履行义务,故翁源法院决定对本案强制执行。但考虑到华某所种植的三华李、杨梅正处在成熟采摘期,为保障华某的经济利益,翁源法院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决定等待华某将全部三华李、杨梅等采摘后再强制执行。

  执行现场行动当日,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的见证下,执行干警携带执法记录仪记录执行全过程,有序开展拆除违建房屋、清理果树等工作,将林地完好地归还给了原告,原告向法院提出结案申请,本案得以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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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前执行干警现场观察违建房屋及周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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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见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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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掘机拆除违建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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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掘机清理果树)

  见证本次执行工作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翁源法院的执行工作给予了肯定和高度评价。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法院执行工作,是强化执行监督、规范执行行为的重要举措,也是司法公开的有效形式。下一步,翁源法院将继续加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见证执行工作力度,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切实提升执行工作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参与执行、支持执行、理解执行的良好氛围,同时,继续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动员自觉履行和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措施相结合,用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切实做到司法为民。

  供稿:通讯员 何辉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