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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人民法院:庭后高效调解涉企纠纷 400万元运输费当场履行

作者:翁源法院何辉熊 来源:翁源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4-02-04 09:10:13 字号:[ ]

  日前,翁源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企运输合同纠纷,被告当场向原告支付运输费400万元,随后原告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该案得到圆满高效解决。

  2022年7月前,翁源县某运输公司长期为某水泥生产公司提供矿山石灰石运输服务,双方合作期间一直按照税前价4.5元/吨的价格结算运输款。2022年7月至2023年9月期间,运输公司继续为水泥生产公司提供运输服务,但在2023年9月运输公司向水泥生产公司催收运输款时,水泥生产公司称其早已将该运输项目转让给某建筑公司,应由建筑公司承担运输费,而建筑公司虽然承认涉案运输项目已由其承接,但不认可之前的运输公司与水泥生产公司合作的价格。因三家公司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后运输公司将建筑公司、水泥生产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至翁源县人民法院,要求建筑公司支付运输费600余万元及相应利息,并要求水泥生产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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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案经开庭审理后,承办法官已基本梳理清楚双方争议的焦点,于是立即组织原告、被告双方进行庭后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为双方当事人厘清双方矛盾点,耐心细致分析本案事实与法律关系,努力寻找案件调解的突破口和双方利益的平衡点,既向原告分析在本案法律关系之下的运输费计算规则,也向被告方告知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法律后果。此外,承办法官还表示,双方当事人均为企业,如能互谅互让、握手言和,既能够快速解决本案纠纷,又有利于双方继续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对双方企业的长远发展有极大的帮助。

  经承办法官释法说理、居中调和,原告、被告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建筑公司当场便向运输公司支付了400万元运输费,运输公司也随即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原告、被告对法官高效调解本案纠纷一致表示称赞。

  翁源县人民法院深知法治化营商环境对于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在工作中始终秉持“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关乎营商环境”的工作理念,善用调解妥善化解纠纷,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高效的法治服务,营造高效、便民、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助推县域高质量发展。